字体
关灯
   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

第64章番外易轩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言情后花园] https://m.yqhhy.org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我叫易轩,是一个强壮的白狮族雄性兽人,可是我见过豹子,见过狼熊,见过老虎,却惟独没见过除了我和阿帕之外的白狮。


阿帕说,“我们的族群不在这里,而是在遥远遥远的北方,那里冰天雪地,气候寒冷,到处白茫茫一片,只有最强大的种族才能在那里生存。”


“冰,雪,那是什么,”


阿帕只是摸摸我的头,“那是一种很凉很凉的东西,冰是透明的,是凝固的水,而雪,是一种和我们的颜色一样的东西。”


我似懂非懂的点头,“那我们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呢?”


阿姆温柔的看着我,“因为他们不要阿帕和阿姆在一起,想要用阿姆换取度过死季的机会,所以阿帕和阿姆就逃出来了。”


“逃?他们会把阿帕阿姆抓走吗?”


“不会的,我们走了好远好远,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们啦。”只是那眼神带着的悲哀,年幼的我却看不懂。


“那就好啦~”


阿帕阿姆看着瞬间高兴的我,也笑了起来。


之后是漫长的生长期,我跟阿帕一起出去打猎,看着阿帕威风凛凛的咬死一只又一只的猎物,心里羡慕不已,我以后也要成为阿帕一样强壮的兽人,守护部落。


是的,部落,其实我小时候这里还不叫部落,也没有这么多人,可是最近越来越多,许多人都叫这里部落,叫阿帕族长,我也就这么叫了。


他们说守护部落就是守护那些自己很喜欢很喜欢的,对自己很好很好的人,所以我要守护部落,守护阿帕和阿姆。


部落的名字叫丘山,阿帕说因为这里是一个凸起来的山脉,所以叫丘山。


虽然不理解,但我还是点点头,表示知道了丘山这个名字。


后来,一次打猎的时候,阿帕受了很重的伤,那是我第一次那么惊慌,阿帕在我心中像是神灵一样,这次居然流了这么多血。


我们用最快的速度把阿帕送回部落,在阿姆的治疗下,阿帕的伤好了很多,可是却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,阿帕从此再也不能打猎了。


一个不能打猎的族长。


一部分人起了异心,不愿意再跟着阿帕,养一个没用的废人,他们分裂出去,另组成了一个部落,名字叫常山。


我曾阻止过他们的离去,阿帕虽然不能打猎,可还有我,我已经十四岁了,可以打猎了,我一定不会比阿帕差的。


可是他们不相信一个小毛头。


即使后来我用自己的行动和那丰硕无比的猎物证明了自己,他们仍然没有回来。


部落渐渐安稳起来,阿帕虽然不能打猎,但是他会的东西还是很多,那是那些兽人永远学不会的,阿帕说那是智慧。


嘿嘿,其实我也知道,但是为了维护阿帕的权威,这么多年,我已经习惯用冲动和憨厚伪装自己,我把自己当成一把刀,而不是持刀的人。


又一次到常山部落换取物品时,我是不开心的,虽然知道这是因为两个部落临近,如果闹僵,对谁都不好,但是我真的不想看到那些脸,我始终记得这些人不顾伤重的阿帕,骤然离去的冰冷表情。


冷着脸吃了一顿饭,可是身体却不知为何热得不行,只好先行离开,没想到却被夏言缠上了。


情果?竟然是情果?


我愤怒的掐着夏言的脖子,那一刻我是真的想要掐死他。


卑鄙的常山族人,想要嫁到丘山部落来么?妄图通过我掌控丘山部落?这不可能。


没想到就在快要掐死夏言的时候,却冒出来一个程咬金,那个常山部落第一勇士慕行,我知道的,是个流浪的孤儿,被常山族长一手抚养长大。


他的武力虽然逊色于我,但是我现在状态不佳,只好先放过夏言,冲着林子的深处奔去。


后来的事情已经没有了记忆,第二天早上我就带着部落的人回家了,我和夏言都知道,这种事不能外传,无论是情果害我还是我要杀人,都是不能宣之于众的,于是事情就这样瞒了下来。


后来,在部落的门口,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了小晨。


第一眼望去的时候,我就有一种奇怪的直觉,这就是我要找的人,不同于那些娇气做作的雌性,一个像阿姆一样的人。


后来证明,虽然我的预估有错误,但他确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雌性,恩,只是与众不同。


知道他已经有了孩子的时候我是失望的,也想过就此放弃,但是看他一个人艰难的问着许多不懂的事的时候,那种怜惜却怎么也抑制不住。


终于,在阿帕要驱逐他的时候——因为部落不可能养一个没有雄性只能吃白饭的雌性,如果愿意为部落繁衍后代还好,但是陈晨已经明确的拒绝了多次雄性的追求,并表示单身,那么也不能怪部落不讲情面了——我终于做了决定,我喜欢他,无论他有没有孩子。


我提出了由我养他,阿帕只是定定的看了我许久,终于叹了口气同意了,阿帕也知道,他改变不了我的决定,即使我大多数时候都听他的。


那两个月,我过的快乐又心酸。


看他吃着我摘得果子,我猎的肉食,我采的叶子,那种满满的幸福感,快要溢出来一样。


可是心酸也无比明显,因为他什么都不知道,我也不会让他知道的,他刚刚死了伴侣,我不想趁人之危。


但是我没想到,他竟是这么聪明的一个人。


看着他做出来的藤甲,我亲自实验过,用爪子抓了好几下都抓不开,我的爪子可是能生撕野兽,却抓不开藤甲,足以证明这种藤甲的防御性多么的强悍。


部落的人都沸腾了,我看着小晨,心里止不住的骄傲,这就是我看上的人,我的眼光真不错。


阿帕邀请他加入部落,看见他只是稍作思考就答应了,我的心里很高兴,这样,他就不会走了吧。


可是我没想到随着小晨的出名竟然还带来了大批的追求者,在又一次揍了一个送他肉食的情敌后,我呼出一口气。


不行,不能再让这帮混蛋这样下去了,我不能默默守护了,我要光明正大的站在他旁边,挡住他所有人追求者。


之后我守在他的门口,学着别的兽人送花送水果送肉食,即使他拒绝我还是一样的送,阿帕说,他当年就是这样追到阿姆的。


嘿,忘了说,阿姆和他的关系很好哦。


后来是兽潮。


那不是我第一次经历兽潮,却是我见过的规模最大的兽潮。


铺天盖地的野兽奔腾而来,部落外的石墙被撞得轰隆作响,每一个雄性兽人都站在墙头驱赶着野兽,而我,则带领另一波兽人挡着大门。


数不清的野兽向我冲来,我和另一些兽人死死堵着这方寸之地,他累了,他上来,轮流替换着。


忘了有多久,身上的伤口也不知添了多久,甚至连吃饭,都是就着生肉喝着生血。


终于,兽潮退了。


那一刻,再世为人的感觉。


我瘫在地上,过了好久,才恢复了些力气,拔腿向阿姆那里走去。


小晨还在那里。


看着他熟练地包扎上药,看着他挺着肚子艰难的模样,疼惜与骄傲交织在一起,混合成一种更加炙热的情感驻扎在心头。


我的小晨啊。


那次部落只死了32只兽人,虽然伤者不计其数,但是相对于以往,这个数据简直就是个奇迹,部落的人都很崇拜他。


后来,是常山部落的投奔。


其实我是不愿意接收他们的,但是我又知道不能不接收。


这是道义,不能凭着自己的意思来决定。


于是他们住了下来。


没想到他们居然在第二天就开始散布小晨的流言。


他们说小晨叫莫林,常山部落的人,不仅未婚先孕背叛了慕行,还不知检点陷害夏言。


呵呵,如果说前面还可信点,但是后面,我一个字都不信。


慕行一直都是夏言的跟班,就差没明着说非夏言不娶了,怎么可能与莫林有婚约,而夏言?他不陷害别人就不错了,别人怎么可能陷害他。


我去问了小晨,小晨说他是无辜的,我信,他说让我帮忙找族长、阿姆河几个族人,我也答应了。


那一天,真相终于揭晓,经历了那场兽潮,小晨在部落的声望是不可想象的,阿帕也正好利用这个借口对他们进行了驱逐。


夏言和慕行都走了,我很高兴,至于那些留下的,我还没那么小心眼。


第64章番外易轩[1/2页]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